《為什麼愛讓人受傷》 痛苦的愛情幾乎是我們每個人都有過的經驗。生活在資訊發達的現在,偶像劇或小說每一部都在告訴我們,自由戀愛的必要,我們一定會遇到對的人!但社會文化的衝突和矛盾,或許已成為現代人自我與認同的基本架構。
社會學家易洛斯(Eva Illous):「愛情是被具體社會關係形塑和創造的,愛情在市場內流通,市場內充滿相互競爭、地位不對等的行動者,某些人較有能力界定被愛的條件,認為自己比別人更有資格被愛。」易洛斯也指出:「愛在當代社會變得困難,恰恰是因為人類的自由選擇程度提升的緣故。」
在網路交友軟體的崛起,身在網路世代的我們,看似有大量的對象可以自由選擇,任何的不滿意或看不順眼,都可以直接打X或刪除,不自覺的拉高標準,例如:身高、容貌、、等等外貌條件,更甚於對方的談吐、教養、家世背景或經濟條件,這種「輕鬆選」的態度,像不像樣購物時選擇商品的樣子?一是造就了「選擇障礙」;一是喜歡就買,不喜歡就丟,如果這個人讓你不滿意就走人,然後再選一個新的。
戀愛本來就跟一個人自我價值、自我肯定有關係,而愛情關係中很大的創傷來自於自我的否定,琳瑯滿目的療傷書籍都強調要多愛自己一點,卻在無形之中不自覺的調高擇偶標準,是目前社會給出的制約,這些都不利於經營一段長久關係,也讓愈來愈多人無法給出承諾。「承諾」是親密關係中最重要的關鍵,意味著雙方應該一起努力經營這段感情的深度與韌性,對自己、也對對方進行各方面理性的分析與評估,才能引領人們走向幸福。
「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」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當放棄變得太容易,堅持走下去就變得難能可貴。
